生活区供暖方案优化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生活区供暖方案优化改造项目已由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关于生活区供暖方案优化改造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津石化工单规划〔2024〕2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70%,企业自筹30%,招标人为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生活区供暖方案优化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1283.73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生活区供暖方案优化改造项目基础设计批复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主要包括新增 2 条炼油部至生活区换热站 DN700 低温热媒水管道3740 米及配套保温、阀门,生活区换热站新增 4 台板式换热器等工艺设备、自控仪表、总图专业、结构等专业的建筑和安装施工工作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2)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及以上)。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9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2019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9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2019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4)质量负责人:持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9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的质量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8月13日 09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8月19日 09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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